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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

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

为加强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,预防安全事故发生,切实保障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,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,按照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,特签订此责任书。

1、树立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观念,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认真执行学校及学院制定的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。提高安全意识,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,克服麻痹思想,时刻提高警惕。要严格实验室准入制度,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实验室。

2、积极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消防现场演练,掌握消防知识,熟悉消防技巧,学会人身保护。不堵塞消防通道、紧急出口,明确本实验室周围的安全疏散出口、消火栓、灭火器位置以及实验室内的电源开关位置。

3、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、准备室、高温室等严格管理,注意用水、用电、用气安全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爆、防触电、防污染、防中毒等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不出安全事故。实验室水、电安全做到每日巡查,做好安全检查记录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,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学院。节、假日前,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、彻底的安全检查,确保无安全隐患。

4、本科实验授课教师课前必须认真做好实验准备工作,检查仪器设备、材料等是否完备。对新开实验,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提前进行试做,以保证学生实验的顺利进行。实验过程中,指导教师应随时注意指导学生进行正确的操作,对实验操作不规范的,应予以认真纠正或令其重做。

5、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实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应监督学生的实验操作规范性,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向其明确实验室危险源分布情况、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与事故应急处置方法,做到防患于未然。

6、对实验室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要建立账本、定期检查盘点,破损容器和不清楚的标签及时更换,保证帐实相符。按规定程序申请、采购,并做好出入库记录和使用记录。坚决杜绝危化品泄露、外流而引发中毒、火灾、爆炸事故。应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规范,严格操作,对实验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液、试剂空瓶及过期试剂要规范分类收集、合理处置。

7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。对高温高压、超低温、高功率、高转速及使用高压气体的设备要贴有明确安全标识,在显著位置张贴有操作规程,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。压力表、温度计及各类传感器要定期校核,确保使用安全。气瓶要固定在在气瓶架上使用,易燃气体需使用带气体报警装置的气瓶柜。烘箱、马弗炉等加热设备要留有散热空间。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要有人实时监管,实验不脱岗,原则上不允许通宵操作,如必须通宵需保证至少2人在场并上报学院审批备案。

8、根据实验室特点配备足量的个人防护设施,在实验室工作期间要穿工作服,特殊环境下需戴手套、防毒面具等,加强劳动保护。严禁在学生实验室和实验准备室中内吸烟、饮食,违反者将予以通报批评,因吸烟等导致重大火灾等安全事故,将依法追究具体人员的法律责任。

9、要检查实验室规章制度、安全标识、安全措施、个人防护设施、特种设备使用制度的落实情况,对问题进行自查与整改。要配合学校、学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,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,对拒不整改的学院有权暂停实验室的使用。

10、遇有突发性事故要保持沉着镇静,不要惊慌失措,应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,若造成一定损失和不良影响的,及时向学院报告。不论大小事故,凡隐瞒不报的,要追究责任、严肃处理。

实验室(团队)名称:

实验室责任人(签字):

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(盖章):

签订时间: 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