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中心概况 > 正文

关于加强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关于加强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各教学院部:

2024年寒假将至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》教科信厅函〔2021〕38号精神,按照《青岛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要求,为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,做到学校放假安全不放松,责任不放松,防止和减少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行网格化管理

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,增强实验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心,进一步落实学校、二级单位、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责任体系,明确各级职责和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。

  1. 明确假期运行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。

  2. 确定实验开展的时间、地点、人员及安全责任人。

二、开展实验室检查

1.放假前和开学前,分别对所有实验室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全面排查,做好检查记录。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各实验安全状况。

2.寒假期间,学院组织对运行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,各实验室负责人每天开展例行检查,做好检查记录。

3. 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,消除安全隐患,并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台账,留档备查。

三、加强危险源管控

1.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存储是否规范、安全,特别注意对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易制毒、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,假期按照存放要求入库封存。确需使用,由实验教师领取后,按照有关规程使用,做好台账记录。

2.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,做好危废生产记录台账,避免出现泄漏等安全事故。

3. 加强对起重机、叉车等特种设别的管理,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,做好使用记录,确保使用安全。

四、开展设备设施巡检

1.重点做好水、电、气、大型精密设备、特种设备及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、维护、检修工作,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

2.发现问题即刻停止实验,立即联系维修部门进行整修,避免因水管破裂、电线老化短路、压力容器爆炸等发生安全事故。

五、严格准入制度

1.寒假期间计划开放的实验室须填写附件1《青岛理工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须经学院审核、备案;学院汇总后填写附件2《青岛理工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汇总表》(以下简称《汇总表》)

2.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,要整理好环境卫生,关闭水、电、气,锁好门窗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漏、防盗等工作,确保无安全隐患。

3.各单位要严格实验室出入登记和管理,未通过学校安全准入考试、未在《申请表》中登记的人员,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,出入人员做好登记记录。

4.对寒假留校开展实验工作的师生,做好安全教育工作,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范,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,确保仪器设备运行和用电用水用气安全,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、留宿。

六、开展安全教育

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及实验室特点,对寒假留校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,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活动,文字、图片材料要留档备查。

七、做好疫情防控

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要求,做好寒假期间实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,保证人员安全。

八、工作要求

1.各单位要求严格落实学校值班相关要求,安排值班人员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巡查,实验室负责人和值班人员须保证手机通畅。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,避免事态扩大,并及时向学院领导、安全管理处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告。

2.冬季天气寒冷,各单位要加强巡查,特别注意防范低温寒潮等恶劣天气对实验室或实验设备造成的灾害。

九、材料提交

请各单位将需要报送的材料《汇总表》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,并加盖公章后,于1月15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(综合服务中心楼603房间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0690205@qq.com。

联系人:李扬,联系电话:85071786。

其他重要电话号码

火警电话:119;公安报警电话:110;医疗急救:120;

安全管理处电话:58957110

 

附件1:青岛理工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申请表

  附件2:青岛理工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汇总表

  

 
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2024年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