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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通知

各实验室: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,落实环保部门“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”要求,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工作,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危险废物的处置以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,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全校实验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作,各单位提前做好危险废物整理、回收、数据报送工作。

二、各实验室提前做好相关工作。

1.各实验室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、收集、转移至危险废物暂存库,并确保收集过程和人员人身安全。

2.各学院危险废物管理员接收实验室危险废物,交接过程中实验室危险废物交接人员(在编教职工)必须在场。流程如下:

(1)危险废物管理员现场检查实验室危险废物是否张贴规范标识、是否混有非危废物品、是否按标准分类、危废成分是否与标识相符等。过期药品装箱后须张贴标有药品名称、数量的明细单。对于不符合规范、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废物不予接收。

(2)危险废物管理员对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进行称重,做好分类登记汇总入库工作,收集交接人员签字确认的《实验室危险废物回收登记表》,存档备查。

三、学校将提前通知处置公司具体来校处置时间,各学院在整理回收过程中,做好安全防范,检查容器的密封性,防止危险废物破损、泄漏,保证人员安全及转移安全。

环境与能源实验教学中心

2023年10月31日